第一期“艺术史研究工作坊”缪哲演讲预告

浙江大学艺术史系缪哲教授将于2014年8月2日-3日到何香凝美术馆,为大家带来有关中国艺术史研究的两场演讲。

第一讲:秦始皇陵的俑与汉阳陵的俑——如何感受艺术中的人性

时间:2014年8月2日(周六)14:30 - 17:00

地点:何香凝美术馆学术报告厅 

第二讲:汉代的帝国艺术

时间:2014年8月3日(周日)14:30 - 17:00

地点:何香凝美术馆学术报告厅

关于演讲

秦始皇陵的俑与汉阳陵的俑
——如何感受艺术中的人性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艺术史家谈论秦始皇陵的俑(以下简称“秦俑”),都以“写实”为其最大的成就。所谓“写实”,一指俑的尺寸同于真人,二指其身体与面部特征近于真人。所谓“成就”,又针对此前与此后的墓俑而言:与秦俑相反,这些墓俑的尺寸皆小于真人,高仅几十厘米乃至更小;身体或面部的表现,也往往抽象、廓略,未见“写实”的兴趣。这一类型的代表,可举汉景帝阳陵所出土的俑。然则从早期中国的墓俑中,我们可分辨出两个不同的类型:1)专力写实的;2)力避写实的。后者是普遍的现象,前者唯见于秦始皇陵。故从写实的兴趣说,秦始皇陵的俑是早期中国艺术的一个特例。

如何理解这一特例,或它的突然出现又遽然消失,国内学者探讨得较少。国外学者的探讨则多取“外来影响”的视角。如Richard Barnard在2004年Alexander in China?一文中称,秦始皇陵金字塔式的外观与陵中附葬的“雕塑”(俑),乃是受西方的例子的启发,比如大约同时(约公元前353 年)建造于Halicarnassus的Mausolos王陵。Lukas Nickel去年(2013)发表的The First Emperor and sculpture in China一文,又把这灵感的源头东移至更靠近中国的地方,即被亚历山大大帝征服也因此而“希腊化”的中亚地区,如阿富汗的Ai Khanoum。两人的观点虽未必不然,但外来的影响恐非秦俑出现的内在动因。本报告的内容即对秦俑的内在动因——或“动因之一”——做一假说。要点如下:
1. 从西周以降至秦朝,中国有两个墓葬文化的类型:一是偏爱人殉,二是忌惮或反对人殉。后者流行于中原“华夏”诸邦,前者流行于时称“蛮夷”的秦楚,其中以秦最为制度化,施行也最久,至二世时代,此风犹未绝。
2. 从公元前5世纪顷始渐渐出现的墓俑乃是人殉的替代。这以俑代人的新做法最初主要见于秦楚,后始播及中原,至两汉时代,始成一普遍的风习。
3. 战国秦汉之人对待俑,有两种心理态度:或希图引起对真人的联想,或不希图引起对真人的联想。
4. 从文化心理说,偏好人殉的族群在心理上易倾向于前者;忌惮或反对人殉的族群往往倾向于后者。
5. 从俑的表现说,前者倾向于以俑“模仿”(imitating)真人,故易流于“写实”;后者倾向于以俑“替代”(substituting)真人,故反对“写实”。
6. 秦俑与汉阳陵俑的风格之区别,表面上是风格的区别,实质是文化心理的区别,以及对人性之感受的区别。这应是秦俑作为“风格特例”的心理动力之一。
7. 秦俑艺术的成功是人性的失败。阳陵俑风格的失败则是人性在秦代经历短暂失败后,在汉代又重获胜利的视觉证据。

汉代的帝国艺术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随着商周纹样传统在春秋时期的崩溃,战国早期出现了一种新的、以描绘视觉经验为企图的艺术,可称为“具象艺术”(pictorial art)。在经历200余年缓慢的演进后,至[秦]汉,它被赋予一个新的功能:参与建立并表达新兴帝国的自我定义。这定义主要由三方面组成:1)帝国与天的关系;2)帝国与历史的关系;3)帝国中心与四方的关系。第一方面的定义,乃是确立天与帝国的关联,为其合法性构造超验的基础。具体而言,便是把经验之天构造为神圣的人格之天,从而在天的结构与帝国的结构之间建立一种镜像式的关联。第二方面的定义可称上者的延伸:由于天命被定义为可因统治者的行为而不断“被授予-被遞夺-再被授予”,人类的历史便被定义为天命在时间中实现的过程,或天命“被授予-被遞夺-再被授予”的时间序列(temporal sequences)。如同任何序列一样,这个序列每一组成的“身份”(identity)皆由整个序列决定,故帝国因天命的“合法”又被转译为历史的“正当”。第三方面的定义延续前二者而来:帝国既有合法而正当的权利统治“天下”,四方便可征服,或可归化。这三方面的定义即构成了[秦]汉帝国意识形态大厦的基础。参与建立并表达之,是战国始兴的具象艺术在秦汉被赋予的新功能。

从观念的形态讲,[秦]汉帝国的自我定义有很浓重的人格化特点:1)“天命说”中,固已潜寓了人格之天的存在;2)汉代人理解的历史多呈现为英雄的行为与后果,而非政治、社会、经济与文化等非人格因素的互动;3)对于中心与四方的关系,汉代人也多从“人物-事件”的角度理解,而罕及地缘政治与经济关系等机制性因素。参与建立并表达此定义的艺术便须发展出一套人物-事件的表现技巧。这促成了商周纹样传统的最终崩溃,以及“人物-叙事”的艺术传统在秦汉的确立。

综合考古出土与文献记载,[秦]汉用于表现帝国自我定义的题材包括:
1.以“斗极”为中心的人格之天;
2.正统历史中的古帝王;
3.汉帝王与天之关联的证据:祥瑞-灾异;
4.正统历史所定义的汉帝王角色:则天-稽古者、勤政-德风者、敬祖-尊师者等;
5.帝国与四夷的关系:灭胡-职贡。

这一套主题,应是在秦至新莽间,随着秦汉帝国自我定义的完成而逐步确立起来的;光武复汉后,又服务于东汉王朝,并因权贵不同程度的采用,而渐渗透于平民阶层。故捃拾其落珠遗贝,重理汉代已消失的帝国艺术,并借以为脉络,考察考古出土的墓葬材料,乃是本次报告的内容。

讲者介绍

缪哲,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,后从事新闻工作多年。2007年获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博士学位。2009年至今供职于浙江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、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博物馆,2012年获正教授职位。研究领域为战国-秦汉艺术史